事项名称 |
公积金提取_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_新建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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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性质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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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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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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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1.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职工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优先偿还该贷款; 3.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应与上次提取公积金记录时间间隔满一年(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的,距离上次租房提取无须满一年); 4.职工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所在地应是职工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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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 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原件(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提供各自名下的银行卡); 3. 购房合同原件; 4. 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合同备案信息表原件提供其一; 5. 购房发票原件; 6. 夫妻双方中未登记产权信息的一方申请提取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7. 职工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正常缴纳12个月以上的公积金(或社保)证明原件; 8. 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证明原件(婚姻状况证明、授权委托书、公证委托书提供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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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受理(当场) → 决定(当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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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受理后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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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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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 |
0593-1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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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和地址 |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营业部 蕉城办事处 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层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层 古田办事处 屏南办事处 地址:古田县食用菌基地40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层 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层 周宁办事处 寿宁办事处 地址:周宁县仙风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东区角林路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1层 福安办事处 柘荣办事处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层 地址:柘荣县屿前路3号县政务服务中心1层 福鼎办事处 霞浦办事处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层 地址:霞浦县九大馆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博物馆一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