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政策快问快答(职工开户篇)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4-03-01 09:05

  问1:找到新工作了,单位要给我交公积金吗?

  答: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设立或者转移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问2:职工兼职可以在两个单位同时缴存公积金吗?

  答:不能,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正常缴交的公积金账户。

  问3:职工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账户的,新入职单位如何为职工设立公积金账户?

  答:职工无公积金账户的,单位经办人可登录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办理职工开户手续或至相应的受托银行线下办理。

  问4:职工在福建省内(除厦门)存在封存公积金账户的,新入职单位如何为职工设立公积金账户?

  答:职工在福建省内(除厦门)存在封存公积金账户的,单位经办人可登录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办理省内转移手续,若该职工存在省内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经办人需至相应受托银行线下办理。

  问5:职工在福建省外(含厦门)存在封存公积金账户的,新入职单位如何为职工设立公积金账户?

  答:职工在福建省外(含厦门)存在封存公积金账户的,单位经办人可登录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办理职工开户手续或至相应的受托银行线下办理。待宁德公积金账户已正常连续缴存满六个月后,职工可以直接通过微信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将省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至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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