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缓解职工购房资金压力,结合我市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率情况,2023年3月20日起执行阶段性提升购房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政策。政策执行以来,共计为4150户贷款家庭提升最高贷款额度,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20.42亿元,提升贷款额度近4亿元。
2023年即将结束,阶段性提升最高贷款额度政策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请有贷款需求的缴存职工注意节点时间,及时提交贷款申请。
到期后,住房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变化如下:
2023年12月31日止 最高贷款额度(万元) |
2024年1月1日起 最高贷款额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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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职工缴存 |
45 |
35 |
单职工缴存 (二孩三孩家庭) |
55 |
45 |
双职工缴存 |
80 |
60 |
双职工缴存 (二孩三孩家庭) |
100 |
80 |
文件链接:《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宁房金管〔202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