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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18 11:41 点击数:{{ pvCount }} 字体: 大 中 小
若福建省内(厦门除外)发生工作单位变动,由单位经办人员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宁德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到公积金缴存承办银行申请;若从省外到我市工作,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窗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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